2008年11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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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公告
2008年11月25日

嘉兴市赵氏服饰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毛卫荣):
  本委受理的杨华、刘振华、陆云等41名申请人诉你单位工资纠纷劳动争议一案(秀洲劳仲案字[2008]第173号)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和证据副本、仲裁告知书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,并定于举证(答辩)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准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(嘉兴市洪兴路1670号大树三期18幢520室)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。限你单位自本案开庭之日起5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     

嘉兴市鸿泰服饰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钱燕华):
  本委受理的林大国、张凯、杨爱明等51名申请人诉你单位工资纠纷劳动争议一案(秀洲劳仲案字[2008]第170号)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和证据副本、仲裁告知书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,并定于举证(答辩)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准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(嘉兴市洪兴路1670号大树三期18幢520室)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。限你单位自本案开庭之日起5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     

遂昌县林氏塑化制品厂:
  本委已受理吴惠英等12人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。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,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办理应诉手续,本委决定于2009年1月6日上午9时在遂昌县劳动争议仲裁庭(地址:遂昌县妙高镇北街206号五楼)开庭审理此案,届时不到庭,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0日内,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。
遂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